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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会|人大代表贾红涛:让秸秆禁烧成为农民自觉行为;傅刚委员:支持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
发布时间:2020/07/28

    关于秸秆禁烧立法和综合利用,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贾红涛认为,近年来,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秸秆利用问题,投入大量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禁烧任务逐级分解到人并进行网格化管理,落实到地块,实行目标考核。但基层工作人员只能以宣传、劝导、教育为主,执法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。政府部门应采取各种措施、疏堵结合、化害为利,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升到政府头等工作来抓,将基层干部从繁重的秸秆禁烧工作中解脱出来,将禁烧变成农民的自觉行为,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工作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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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


    贾红涛代表建议:一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。虽然现有法律法规表述了秸秆焚烧的影响和后果,但基层环保部门面临焚烧工作依然束手无策,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震慑焚烧秸秆面临无法可依(包括罚款或拘留),建议对焚烧秸秆行为专门立法,提高操作性,便于行业部门、公安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有效执行。同时,地力补贴和粮食直补与焚烧秸秆挂钩,让农民享受权利的同时,要履行好应尽义务。如农民焚烧秸秆,则相应扣除其当年的粮食补贴和地力补贴。二要加大农户购买秸秆离田还田作业机械补贴力度。三要在政府监管下,为回收秸秆的企业增加补贴,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。四要增加对农户自行秸秆离田还田作业的补贴力度,鼓励农户主动做好多种方式的秸秆离田。五要为秸秆利用寻找出路,秸秆是发电、造纸、编织、饲料、栽植食用菌、气化、生产沼气等项目主要原料,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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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黑龙江是产粮大省,也是秸秆产出大省,秸秆资源量达到1.3亿吨,可收集量达1亿吨。“但是由于我省秸秆资源量大,还田离田能力不足,仅靠自身财政投入不可持续。”全国政协委员傅刚在提案中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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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全国政协委员傅刚。


    傅刚提出,按照“还田优先、多元利用”原则,坚持“一主两辅”为主,组织各地因地制宜开展“五化”利用。在肥料化上,把秸秆还田肥料化作为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,推行玉米秸秆翻埋、碎混还田、玉米免耕覆盖还田、水稻秸秆翻埋还田、水稻秸秆本田腐熟还田。在燃料化上,大力推进农村能源革命,支持各地扩大秸秆固化压块站建设规模,促进秸秆转化利用。在饲料化上,坚持种养结合,在农牧结合区的畜牧养殖县(市)推行公司+规模养殖场+农户方式,开展秸秆青、黄贮利用,实现专业化定制、标准化生产和统一化供应。在原料化上,稳步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,保障造纸、建筑板材等多种工业化利用原料供应。在基料化上,探索推进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和水稻育秧盘基质。


    傅刚建议,国家在耕地地力补贴、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、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给予支持。包括:一是支持黑龙江省探索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秸秆还田、施用有机肥、提升地力挂钩的联动机制,由过去直接补给生产者,调整为按秸秆还田面积补贴,不还田的不给补贴。二是支持秸秆翻埋还田和离田作业,按照补助金额(玉米40元/亩、水稻15元/亩、玉米免耕覆盖还田30元/亩,离田20元/亩)的50%给予中央财政支持。三是增加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总额4.4亿元,总资金规模22.95亿元。